藝廊和藝術家合作破局時,哪些原因是常見?又有哪些是常態?在藝術界裡,畫廊和藝術家一起工作、在銷售上奪得成就是令人喜悅的,然而並不是每一段畫廊與藝術家之間的關係都如此順利。現年已高齡 77歲的美國抽象藝術家 Howardena Pindell,傳出欲起訴自己先前的代理畫廊,即 N’Namdi 家族所開設的 G. R. N’Namdi Galleries 。起因是在作品銷售方面和畫廊發生了紛爭事件。
George N’Namdi 在1981年創辦了 G. R. N’Namdi Galleries 畫廊,該訴訟案中指出 畫廊負責人George N’Namdi 和他的兒子 Jumaane N’Namdi ,在銷售時刻意地讓藝術家 Pindell 作品出售的資訊不透明,透過ㄧ系列手法來剝奪她畫作銷售收應得的報酬。
該訴訟稱,N’Namdis 家族刻意創造了『法人迷宮』企圖混淆視聽。其中,也指控了「N’Namdi旗下的各種公司的財務、免稅慈善組織混雜在一起。」導致藝術家 Pindell的作品銷售和存貨的一系列「刻意誤導和含糊說明」。
細部而言,其中還包括了 (1.)未經藝術家授權的作品大幅折扣、(2.)非常態延誤付款、或(3.)完全弄丟應收款項等。這份訴訟聲明甚至同步表示,這家畫廊在和藝術家簽約時,「會做出惡意佔便宜的事」,尤其是對於那些在藝術史上代表性不足的藝術家。
然而,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次 N’Namdis 家族遇到類似的事情。在2005年時,藝術家 Al Loving 的妻子表示畫廊當時正在扣留款項、或透過其他方式刻意使作品銷售資訊不透明,但這起訴訟已在 2008年時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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